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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aly.lss.gov.cn

时间:2017-05-08 来源:未知 作者:网校哪个好 点击:


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www.haly.lss.gov.cn 洛阳市人社局官网。 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电话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宣传、政务公开、督办查办、提案议案、平安建设和安全保密等工作;负责局属国有资产管

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aly.lss.gov.cn

洛阳市人社局官网。

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电话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宣传、政务公开、督办查办、提案议案、平安建设和安全保密等工作;负责局属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综合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重要课题调研等工作;协调专家咨询工作;负责本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处置和应急管理;承担本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网站开办审核和资格复核、网站挂标、域名管理、年检报告等工作。电话:69933333 传真:69933365
(二)人事科。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和外事管理工作。电话:69933217
(三)信访工作科。负责受理、接待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有关的来信来访;承办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诉求事项。拟订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有关制度、规则;承办上级信访部门转办、交办的信访案件和稳定事宜;拟订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群体性集访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督促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负责对当事人反映问题、请办事项的处理结果或意见归档保存。电话: 69933129
(四)法规科。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工作;承担相关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听证工作;承担执法责任制组织实施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普法宣传工作。电话: 69933237
(五)规划财务科。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工作;参与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审计工作。电话:69933108
(六)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拟订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指导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拟订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全民创业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参与拟订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来洛就业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失业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失业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政策;拟订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政策;指导全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承担市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电话:69933296、69933322
(七)人力资源市场科。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政策和规划;贯彻执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拟订人员调配政策,承担特殊需要人员选拔、调配工作;按规定承办市直和中央、省驻洛单位人员(不含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录(聘)用事宜;按规定承办接收大中专毕业生事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出国(境)人员审查政策,承担市直常驻国(境)外人员的审查工作。电话:69933267
(八)军队转业干部工作办公室(洛阳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贯彻落实国家、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督促检查企业军转干部解困政策落实,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稳定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管理军队转业干部工作专项经费;承担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和市企业军转干部问题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下设综合科、安置科,机构规格均为副科级。电话:69933136、69933111
(九)职业能力建设科。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和规划;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拟定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拟订职业技能鉴定政策并监督实施;规范国家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管理;负责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设立审批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设立审批并承担相应责任;承担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电话:69933116
(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培养和引进工作;承担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优秀人才的选拔和管理工作;负责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洛(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负责国(境)外机构在市内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政策;指导有关留学回国人员科研经费资助工作;负责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延长离退休年龄和提高退休待遇审批;承担有关方面的人才工作。电话:69933238
(十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公室)。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建立和推行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核准或备案等具体事宜;拟订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政策;拟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政策并监督实施;牵头负责市直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电话: 69933336
(十二)农民工工作科。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工作;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参与劳务协作工作;指导劳务输出基地建设;拟订发展家庭服务业相关政策;统筹指导全市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和相关信息工作;承担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电话:69933138
(十三)劳动关系科。拟订劳动关系政策以及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拟订最低工资标准;指导劳动标准制订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企业政策性安置人员政策。电话:69933279
(十四)工资福利科。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岗位津贴补贴、地区附加津贴、离退休等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统发的核准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和变动工资核准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手续办理、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的核准工作,以及离退休人员享受特殊(重大)贡献待遇的申报工作;承担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作。电话:69933198
(十五)养老保险科。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拟订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拟订死亡职工遗属待遇和非因工伤残职工待遇政策及给付标准;负责企业职工退休手续办理;负责企业(职业)年金方案备案;完善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电话: 69933338
(十六)医疗工伤保险科。组织落实全市医疗、生育、工伤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办法;组织拟订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医疗保险服务和生育保险服务管理、结算办法及支付范围;拟订疾病、生育停工期间的津贴标准;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组织落实工伤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完善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组织落实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组织拟订定点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承担劳动能力鉴定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和咨询工作,协调处理涉及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重大事项和疑难问题。电话:69933321
(十七)农村社会保险科。拟订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城镇居民和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标准;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审核办法并监督实施。电话:69933393(十八)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运营政策和运营机构资格标准;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并组织查处重大案件;审核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电话:69933253
(十九)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研究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的实施规范;指导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承担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电话:69933158
(二十)劳动保障监察科。拟订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县(市、区)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承担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电话:69933118
(二十一)职称科。综合管理职称工作;拟订全市深化职称改革政策;负责各系列(专业)中级和部分系列(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组建和管理;监督管理全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负责审核市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负责各类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定;负责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管理及资格证书的核准、审验工作。电话:69933106
(二十二)洛阳市外国专家局(洛阳市引进国外智力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拟订全市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归口管理来洛工作的外国专家;编报全市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预算,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相关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宜;负责引进国外智力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引进国外智力项目的实施和成果评估、示范推广工作;负责全市出国(境)培训工作,拟订全市出国(境)培训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省“友谊奖”的推荐和报批工作。电话:69933233
(二十三)洛阳市公务员局。洛阳市公务员局下设职位管理科、录用交流科、培训考核奖惩科,其科室职责如下。职位管理科。负责市公务员局文秘、宣传、会务、档案、政务公开工作;承担公务员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贯彻实施公务员职位分类、职务任免与升降、辞职、辞退、职位聘任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公务员非领导职数设置和职位管理工作;负责市直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日常登记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公务员登记工作;组织实施聘任制公务员聘任和管理工作;办理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手续;办理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宜;负责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申报工作;负责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实施的监督检查,依法对公务员管理工作实施监督。电话:69933325录用交流科。贯彻执行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承办省厅委托的全市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办理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录用手续;负责新录用公务员在试用期的管理工作;贯彻实施公务员调任、转任、挂职锻炼、回避等制度,负责市直行政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调任、转任事宜。电话:69933323培训考核奖惩科。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负责公务员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考核等次认定备案工作;拟订公务员培训和在职教育政策、规划和标准;组织实施和指导协调行政机关公务员的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业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工作;指导洛阳行政学院和公务员培训机构的业务工作;完善公务员奖励制度;拟定全市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政策,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初步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和奖励表彰的人选;承办公务员奖励表彰和系统奖励表彰有关事宜;负责奖励表彰待遇核准工作;按照规定承担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的有关工作;负责公务员奖励、惩戒、申诉控告和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初步审核报请市政府批准的处分;拟订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和能力建设政策,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电话:69933327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电话:69933219离退休干部工作科。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电话:69933167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电话:69933286、69933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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